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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說我的看法好了:Nate Robinson才是該被懲處最重的人。

從頭到尾都不關他的事,就算是去勸架,從影片來看,一直推人,一附像是準備由他來幹架的樣子,我實在認為要不是他,這場架打不起來。影片很清楚,犯規後的第一時間雙方只是在對峙而已,只有他一直對Smith毛手毛腳,我很懷疑在那種情況下有幾個人忍得住。

接下來就是一堆在氣頭上的人的混戰了,至於Thomas在賽後說了什麼外電都有,圓球也有一篇文章,就沒什麼好說的了。重點是引爆衝突的那一次抄截快攻。

就跟以前棒球場上有所謂的贏多少分還盜壘也表示不尊重對手一樣,今天我最大的好奇就是,你們的表現有沒有值得讓人家尊重的部份?主場輸了快20分,況且就畫面來看還看不出Smith真的要來個花式灌籃。Collins的動作多野蠻,抄到球快攻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直接鎖別人喉嚨再摔下來,有打過球的都知道那有多危險,也難怪Smith會那麼不爽。

簡單來說就是尼克隊平常大概過太爽了,還有時間跟人家摔角。熱火也跟尼克打過架,但是那時候熱火是強隊。Mourning因為腎疾然後整個球隊掉落谷底的那幾年,Riley可是規定主場贏不了球就不放假,主場慘敗第二天不操死你才怪,還有心情去打架。

因為輸了20分就不准人家灌籃跟不准人家盜壘是一樣的沒道理,球員也得靠自己的成績來作為以後薪資談判的籌碼。在美國,任何獎項的票選即使沒拿到第一名,很多球員的薪資條款中都還是會有獎金,也許差了那麼幾次成績就掉了一名,那可是至少十數萬美元的損失。好吧,你可以說他們平常就賺很多錢了,但是他少賺的錢你還他嗎?不可能嘛!每個人都為自己的前途打拼,難不成今天你可以說鴻海在他賺錢的領域已經大勝對手就不能賺更多,哪有這種的道理。

一句話,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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