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我還真的想看看,民進黨這些人到底還要混淆是非到什麼時候。

我想就直接打開天窗說亮話吧,不論馬英九最後是不是會帶罪參選,我相信藍軍的支持者都會希望他獲判無罪,而綠營的則是希望他被判有罪,這是無庸置疑的,那這其中就不該存有他被判有罪或是無罪就該要法官下台的發言出現,畢竟在怎麼樣都應該先檢視判決書,以了解法官如此宣判的理由,不是嗎。

我並不是唸法律出身,所以不敢就判決書來妄言,但是謝志偉本身的話語就毛病叢生。可以看以下的報導:他說他還沒看過判決書,無法就判決內容發言。那既然你都沒看過判決書,不清楚法官所持的理由,你何以批評此案法官應該下臺。這不是很明顯的法官只要判決不合你意,不必管原因,就是該下台,如此人物竟然還敢高呼司法不公,不是笑話嗎?

再者,在第一段中他提出國民黨該公布司法體系中有多少黨員,我沒什麼意見,反正要公佈就藍綠一起公佈,這其實本來就是應該的,只是只有國民黨公佈就是轉型正義嗎?不啻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罷了。

至於第一段所謂偵辦獨台會一案就是打壓民主,我想這還要再議吧,畢竟更改國號的大事,每一個世代都有不同的想法,你要如何證明這是民眾的聲音而不是叛國,套一句民進黨最愛說的,你這不是賣中華民國嗎?也許就他們的邏輯來說,他們那一部分的聲音才是民眾之聲。

真是笑話!

以下節錄自中國時報
2007.12.28
謝志偉:馬案承審法官劉景星應解職或向人民道歉
【中時電子報盧素梅/台北報導】
對於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官司二審獲判無罪,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今(二十八)日批評承審法官劉景星,曾經在一九九一年配合國民黨辦過「獨台會」案,為了昭司法公信、取信人民,不是解職,就是應該向人民道歉。他並呼籲,國民黨應該公布,在司法體系裡還有多少黨員,以落實轉型正義。
台灣高等法院今日駁回檢方對馬英九特別費案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謝志偉下午受訪時表示,他還沒有看過判決書,因此無法就判決內容發言。
不過,謝志偉表示,像馬英九這樣的案件,他一開始立刻就想到,東德民主化以後所做的轉型正義,三波的其中一波,就是把一黨獨裁的時候,配合專制政府、枉法裁判,陷害人民打壓民主思想的法官、檢察官,在經過檢驗之後,涉及這種惡行的全都解職,當時他們所持的理由是,這樣做人民可能信任民主化以後的司法。
他說,他個人一直覺得遺憾,這種情形在台灣沒有出現,所以像政治敏感度這麼高的案件,主角是國民黨二○○八年的總統候選人,卻是由在國民黨仍舊一黨獨大時,配合國民黨政府辦過「獨台會」案這種政治案件、還判人家有罪的法官去審理。他質疑劉景星,「牽涉政治爭議性高的案件,你用什麼理由判?人民都很難充分信任司法。」
謝志偉認為,「按照正常情況,為昭司法公信、取信於民,劉景星不是解職,就是應該向人民道歉」。他說,政府在轉型正義這一塊,還是要回到該做而沒有做的事情,就是要請國民黨公布,在司法體系裡還有多少黨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igersF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